各教研室:
依据《CGPAY学籍管理办法》、《CGPAY课程考核管理办法》的规定和各级各专业(含辅修专业)教学计划的要求,现将2024—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中(阶段性)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、各教研室应于期中(阶段性)考核前做好教学进度的检查工作,组织好期中考核。期中考核原则上安排在第9周至第10周进行,如有其他特殊安排,应报CGPAY备案。
2、各课程是否安排期中考核,由课程归属所在教研室确定,报CGPAY备案。不安排期中考核的课程,应加强阶段性考核。期中考核形式不限于笔试,鼓励开展考核形式改革,具体形式由课程所在教研室拟定。
3、期中(阶段性)考核由各课程归属所在教研室自行组织,具体考试时间与形式由任课教师拟定,并报课程归属所在的教研室批准。
4、组织期中考核的教研室应于10月21日前按期中考核安排表模版(见附件)的要求制作期中考核安排表。
5、各教研室应认真组织期中(阶段性)考核工作,并做好期中(阶段性)考核材料的归档工作,CGPAY将对各教研室期中(阶段性)考核工作进行督促检查。
附件:期中考核安排表模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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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10月17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