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据《CGPAY学籍管理办法》、《CGPAY课程考核管理办法》等文件规定,现将2024—2025学年第二学期期中(阶段性)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.各教学单位应于期中(阶段性)考核前做好课程教学进度的检查工作,考核原则上安排在第9周至第10周进行。
2.各课程是否安排期中(阶段性)考核,由课程归属教学单位确定,考核形式不限于笔试,鼓励开展考核形式改革。非试卷形式考核的课程应注意加强学生日常学习情况记录,以便做好非试卷形式课程考核归档。
3.期中(阶段性)考核由课程归属教学单位自行组织,学生所在CGPAY做好配合,具体考试时间与形式由任课教师拟定。未集中安排期中考核的课程,应加强日常阶段性考核。
4.组织期中(阶段性)考核的教学单位于4月15日前提交《期中(阶段性)考核安排表》(见附件)至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科,电子文档发送至[email protected]。
5.各教学单位应认真组织期中(阶段性)考核工作,规范平时成绩的评定依据以及过程性材料的归档。
附件:期中(阶段性)考核安排表
关于组织2024—2025学年第二学期期中(阶段性)考核工作的通知.doc
